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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2024年招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 2024-02-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27 收藏

为进一步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内涵建设,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招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博士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且只接收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二、招生指标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1名,且占用该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科当年的招生名额,已招收硕博连读考生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再招收其他招考形式的考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总指标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总量动态调整。

三、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已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相应学分(含正在修读),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以独立完成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须为我校研究生导师)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申请人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参与(排名前5)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

(五)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学科、专业情况制定不低于以上标准的成果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和公开发布。

四、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

申请人需征得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如硕博连读研究生拟报名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阶段的指导教师不同,还应征得硕士生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符合条件的硕博连读申请人,须于12月5日17:00前向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由本人签名,且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已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书面同意意见。

3.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4.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5.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7.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8.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120元/人(不含网银手续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22日—12月5日(每天9:00-17:00)。

具体办法如下:

(1)登录https://zfpt.gdufs.edu.cn/mobile2/#/qrcode-pay-2?range=2964&project=1627或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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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二维码

(2)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申请人及其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报研究生院审核之后公布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公布考核时间。

(三)招生单位考核

1.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安排。条件具备的一级学科,也可按一级学科由学科工作小组秘书处统筹安排。

2.各单位(学科)须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不少于5名,原则上应为具备正高职称的博士生导师(至少是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各单位(学科)组织综合考核前,应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工作细则(包括成果要求、考核形式、成绩构成与计算方式、最低录取线等内容)于12月5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核工作细则应由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提前公开发布并严格执行。

3.综合考核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材料,重点考核考生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与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素质考核,考核形式由各招生单位或学科工作小组秘书处自行确定。

4.综合考核工作于12月11日前结束。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小组应给出书面评语和综合考核成绩,填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

(四)确定推荐名单

考核结束后,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于12月13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硕博连读推荐人员名单和全部申请材料。

(五)审核公示

研究生院将硕博连读推荐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

(六)信息采集及提交体检表

拟录取公示期间,拟录取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管理平台(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提交个人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并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该登记卡申请人签名后连同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交到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将考生材料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一)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当年9月报到注册后,转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可享受学校博士研究生待遇;原硕士研究生学籍自行终止,无须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不得转出。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满42学分以上(含硕士阶段的学分)。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期限不超过7年。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授予要求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不再授予硕士学位。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经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可转为硕士三年级学生;本人无法完成博士学业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并报学校批准后,转为硕士三年级学生。在按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

(三)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硕士学位。

(四)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七、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

(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https://yz.gdufs.edu.cn/lxwm.htm

附件(https://yz.gdufs.edu.cn/info/1005/3350.htm):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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