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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5年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6-14 来源: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浏览量: 2 收藏
重庆市/理工类/公办/重庆市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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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4365

第四条  校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第五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组织机构及监督: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邮箱:cqaqzyjw@163.com;监督电话:(023)58311083。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西南地区唯一所安全类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获批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教育部第三批、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学校,重庆市第六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2025年学校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广西、甘肃、新疆、河南、湖北等省(市)招生。

2.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6500元/年,住宿费800元—9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 www.cqvist.net)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校企合作专业采取入校后第二次选拔,学生自愿选择。如因故退学,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习英语。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顺序: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照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6.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官网(https:// www.cqvist.net )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入学安排

新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助学措施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重要声明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404020

2.联系电话:(023)58567733  58567736

3.传真:(023)58567750

4.联 系 人:杨老师  向老师

5.招生监察电话:(023)58311083

6.学院网址:https://www.cqvist.net

7.电子邮件:cqaqzjc163.com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