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6-14 来源: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浏览量: 0 收藏
贵州省/财经类/公办/贵州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2060K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学院简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贵州省教育厅主管、贵州省财政厅协管。是全球工匠联盟(亚太区)委员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教育部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基地、教育部第一批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首批《数字化会计教育认定(DAEC)项目》标杆校认定单位、全国会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数智(大数据)赋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智慧物流与供应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单位、“一带一路”高校联盟职教分盟、贵州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贵州职教美术联盟成员单位等。

学院位于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占地面积549亩,目前,已完成14.7万平方米的建设,投入2032万元建设了智慧校园及校园安防系统等信息化项目。

学院坚持“小而精、专而特”的办学思路,现有招生专业16个,构建以数字财经专业群为主体、智慧商贸专业群为骨干,财政金融系、统计与信息系、人文艺术系三系专业为支撑的“一主体一骨干三融合”专业(群)架构,获省级及以上奖项470余项(其中,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1项、铜奖1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是贵州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商贸、会展服务两个产业链专业建设的牵头院校,年承接财政类等各类培训近5000人次。学院拥有馆藏纸质图书25.07万册、数字图书资源13.67万册。

现有专任教师276人,副高及以上职称37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125人,双师素质185人;有“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先后与华为、京东、浪潮等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共建8个产业学院;与用友、美团、普华永道等20余家行业企业共建9个企业实践共享平台、12门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4个赛训融合资源库;投入1.5亿元,建成了智能财务共享中心、财经文化体验馆、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黔匠工坊等52个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工位数3000余个。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项目1个、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数字化校园项目1个,获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1项。

学院本着“以德修身、以技立业、服务基层”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明德至善·诚信至上”的校训,秉承“家国情怀·担当奉献”的新时代学院精神,树牢“贵”字大理念,擦亮“财”字金招牌,做实“职”字新类型,心系财政、感恩奋进,致力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讲政治、守诚信、精技能、记乡愁”的基层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办,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5年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八条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对参加普通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投档线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高考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生源省高职(专科)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联考专业高职(专科)合格线,双上线后以“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公布。

(六)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七)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奖励及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生、二等奖1500元/年/生、三等奖1000元/年/生;特别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十二条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2.国家助学金:2500-5000元/年/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700元/年/生;

3.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生;

4.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其中高职(专科)资助标准为:专项助学金1000 元/年/生,免(补助)学费3500 元/年/生;

5.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 20000元/年/生;

6.贵州省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专科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高校新生4000元。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

学院微信公众号:gzcjzyxy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