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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6-14 来源: 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 浏览量: 0 收藏
贵州省/综合类/民办/贵州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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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41520148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  学校性质:民办(营利性)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开天新区  邮政编码:554200

第九条  学校网址:https://www.gztrsjzy.cn/

第十条 学校概况: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委、省政府及铜仁市委、市政府在大数据产业迅猛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梵天净土·桃源铜仁"的历史文化名城——铜仁市,规划占地920亩,设施设备一应俱全。现有专任教师217人,副高以上超30%,图书馆藏书80余万册。设7个二级教学单位,依托贵州大数据资源优势,构建了以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特色专业群,开设了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智能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18个专业。 秉持“德技兼修、知行合一”校训,坚持多元育人理念和发展战略,落实办学思路,推进教学改革,构建特色人才培养模式。获多项荣誉,赢得“育品格、育真知、育巧匠”的赞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有关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等,领导监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25年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详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符合2025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选考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公示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勤、减、免”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全面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后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高考成绩达生源所属省份二本线报读本校的,学校给予4000元奖学金;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报读本校的,学校给予4000元奖学金。

第八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由教育部统一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招生办联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6-6953998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www.gztrsjzy.cn/zsw/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铜仁数据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