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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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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3-65626666,023-65626165

官方网址:http://www.cswu.cn/ http://zs.csw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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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福建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3-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74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福建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福建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4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现有大学城和荣昌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800亩,在校生近15000人。现有11个二级学院、7个产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专业50个(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甘肃、宁夏、陕西、青海、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单独招生,是重庆市唯一一所跨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跨省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跨省单招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跨省单招考试招生中的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跨省单招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跨省单招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跨省单招的考务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跨省单招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十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收对象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1

社会工作

普通高中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

3

6250

2

婚庆服务与管理

3

6200

3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

6200

4

现代物业管理

3

6200

5

跨境电子商务

3

6200

6

市场营销

3

6200

7

连锁经营与管理

3

6200

8

商务英语

3

6200

9

大数据与会计

3

6200

1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6200

1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6200

12

康复治疗技术

4

6200

13

护理

3

8125

合计

40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第十条 对象

已通过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第十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5年3月7日10:00—13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点击“单招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记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5年3月19日10:00登录“单招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影响履行相关专业职责的残疾或功能障碍。同时,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条 测试科目及时间

(一)测试科目

本次考试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满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笔试;

2)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每科目满分100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300分。

(二)测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2025322

9:00-11:30

文化素质测试

14:00-18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地点:福州日升中学(福州市连江中路198号)

第七章 录取方式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5年3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成绩。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结果查询

1.拟录取公示。2025年3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qc.edu.cn)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5天。

2.录取备案。拟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

放弃,将顺延录取后续考生直至计划满额。我校于2025年4月上旬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福建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八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二十 新生入学及复查

(一)经我校2025年福建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申请办理。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二 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重要声明: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四条 学生就读校区安排

大一年级在荣昌校区就读,后续年级回大学城校区就读。

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3-65626666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s://zs.cqc.edu.cn

电子邮箱:cqczs@cqc.edu.cn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