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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免除读者寒假及疫情期间图书超期延滞归还费

时间: 2020-03-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91 收藏
3月12日,学校图书馆发布《关于豁免读者寒假及疫情期间图书超期延滞归还费的通知》,对寒假及疫情期间逾期图书超期延滞归还费的处理规则作了详细说明。
通知明确指出,寒假及疫情期间(自2020年1月13日起至学生返校后2周止)到期的图书,将统一作延期处理,在此期间不计算借阅期,不产生超期延滞归还费。对于寒假前(2020年1月13日前)已经逾期的图书,图书馆提醒读者于学生返校后两周内归还,并至图书馆借还书服务台处理,超期延滞归还费可全部予以免除。图书馆发布的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上述超期图书如果未在学生返校后2周内归还的,将按照学校原有文件的规定办理。免除读者寒假及疫情期间图书超期延滞归还费,充分体现了图书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目前,图书馆在疫情期间数字资源24小时不间断向全校师生开放,线上服务均正常开展。据悉,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图书馆已于1月27日起暂停流通阅览服务,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图书馆暂时闭馆的紧急通知》和2月8日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对疫情期间到期图书不计算逾期费用作出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