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71-5975251,0771-5975252

官方网址:http://www.gxnrvt.cn/ http://zsjy.gxnrvtc.edu.cn/index.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6-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 收藏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オ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招生和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促进学校招生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45014668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18年12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学校地处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402.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3.35万平方米,可容纳在校生1万余人。学校目前开设有19个专业和19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林业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海洋资源调查)、岩土工程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岩土工程技术(涉海建设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海洋测绘)、工程测量技术(城市地下工程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房地一体化测绘)、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道路工程造价、软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与开发)、智能建造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海洋水质监测)、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软件技术(鸿蒙应用开发)、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5975294),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下列情况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4个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如考生同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分数位次进行排序,优先录取位次高的考生。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所有已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广西乡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机构自然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招生。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广西普通高考录取高职高专提前批次进行。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将出档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在定向生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征求已填报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

(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按《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一)住宿费收费标准:1350元/学年•人。

(二)学费收费标准:

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3个专业收费6500元/学年•人,其余专业收费7500元/学年•人。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热水费,每生每月免费使用1m³热水,超出1m³后,按30元/m³收取热水费;学生电费,宿舍为单位,用电定额为5度电/生/月,超出5度电/生/月后,按0.5441元/度收取费用;网络服务费由学生自行与运营商缴费办理;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45元/人(2024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65元/人;学生平安险保险费80元/人(2024学年保险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教材费约500元/学期(根据各专业开设课程情况,由学院教材服务商与学生个人在开学时直接进行结算);学生床上用品遵循自购自带原则。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三)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办理,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实行“阳光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 - 5975251、5975252、5975270、5975271。

校区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邮编:532199

电子邮箱:gxzrzyzyjsxy@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xnrvtc.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