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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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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5-3912418,0435-3912200

官方网址:http://www.thyyjkzyxy.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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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 收藏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主校区: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冰雪产业学院: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龙泉街道翠泉路191号(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在此校区就读)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现代农业产业学院: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街道朝阳社区明仁委文明路1078号(婴幼儿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此校区就读)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以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宜就读我校医药类专业、动物医学、生物制药技术专业;

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不宜就读我校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动物医学、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

3.鉴于我校各专业学习和实践需要长时间站立、操作等原因,肢体功能障碍考生不宜就读。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3.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所在省市把各科成绩以小数的形式列入在总分之后,则按照该省这个排序顺序进行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3+1+2”模式的省份,物理类先比较数学、外语、物理、语文成绩,再比较相关成绩;历史类先比较语文、外语、历史、数学成绩,再比较相关成绩。实行“3+3”模式的省份先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再优先比较选考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科目的成绩。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7.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三条   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435-3913200。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hyyjkzyxy.org.cn

学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邮政编码: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12418/3912417

传真:0435-3912200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