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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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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农林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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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 收藏

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农业大学,英文名称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校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4143010537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现有23个学院,学科涵盖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等十大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2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8个,在第五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微生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学科排名前1%。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有本科专业79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首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教育试点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6项,国家级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5项。

第六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舞蹈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楚怡工匠计划、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等重大事项,学校教务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详细信息见附表。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绘画基础;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做如下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请谨慎填报。

2、色盲、色弱谨慎填报的专业: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含中外合作办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材料化学、环境工程、体育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谨慎填报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含中外合作办学)、农村区域发展。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谨慎填报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与大数据技术。

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超过102%。

第十九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凡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艺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凡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体育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体育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凡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条件,参加并通过教育部、体育总局及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全国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遴选的政策,具体规则与程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开办了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是湖南省政府和湘江科技创新院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学院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精神、突出创业能力、卓越管理才能、开阔国际视野及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未来工程师与企业家,培养能够从事研发、设计、制造与管理的高素质人才。经过四年严格培养,达到合格标准的同学可根据意愿选择“智慧农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之一作为毕业专业。新生入校后报名遴选组班。

第二十八条 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对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补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第二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求真楼218室                             

邮政编码: 41012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618084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una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618683                 

 

附件

专  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市的文理科要求等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

备注

动物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水产养殖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水生动物医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植物保护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生物信息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动植物检疫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车辆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机器人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水利水电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工程管理

物理

理科

4

5000

 

土木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农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草业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种子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智慧农业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烟草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环境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环境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安全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生态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220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土地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生物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生物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23000

 

动物医学

物理+化学

理科

5

3600

 

动物药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材料化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园艺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中药资源与开发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茶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酿酒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食品营养与健康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21000

 

法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劳动与社会保障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行政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土地资源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统计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会计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工商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市场营销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金融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投资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经济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农林经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20000

 

英语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500

 

日语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50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不提科目要求

艺术文/理科

4

6000

 

风景园林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9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

文/理科

4

4500

 

体育教育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000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舞蹈表演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8000

 

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

文/理科

4

5000

 

应用心理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500

 

动物科学

职高对口

养殖类

4

3600

只招湖南考生

农学

职高对口

种植类

4

3600

只招湖南考生

教育技术学

职高对口

计算机类

4

4000

只招湖南考生

职高对口

电子电工类

4

4000

只招湖南考生

职高对口

师范类

4

4000

只招湖南考生

职高对口

机电类

4

4000

只招湖南考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

职高对口

医卫类

4

5900

只招湖南考生

职高对口

商贸类

4

5900

只招湖南考生

教育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000

 

农学(公费师范生)

职高对口

种植类

4

免学费

只招湖南考生

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