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亳州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2 收藏
省属
安徽省/综合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443名
综合指数: 55.24
热度:18185K

亳州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亳州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南湖校区)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采路(文采校区)

五、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同分排序规则等按照各生源省(区、市)艺体类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亳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亳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最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3.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其他须知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2)本章程由亳州学院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八、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1

校园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zzxx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bzxyzsb@bzuu.edu.cn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1018583912、249446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