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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 收藏
省属原核工业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湖南省/综合类/公办/湖南省
排名: 第191名
综合指数: 62.51
热度:26279K

南华大学2025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华大学;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414301055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华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南华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形成了以工学、医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核产业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新疆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 招生录取期间,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南华大学校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5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5年有63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如下:

所属学院

专业(大类)名称

学制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科要求

非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学费标准(元/年)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工程师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核装备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车辆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智能制造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装备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装备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家电网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变电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核电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自动化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机器人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子信息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通信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生物医学工程(智慧医疗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生物医学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装备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自动化(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装备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核科学技术学院

核物理(拔尖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4500

核物理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4500

核工程与核技术(核电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核工程与核技术(含卓越工程师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核工程与核技术(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矿物资源工程(含卓越工程师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3600

矿物加工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3600

资源勘查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3600

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拔尖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36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环境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安全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矿物资源工程(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铀矿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安全工程(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安全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人工智能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软件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软件工程(华为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软件工程(鸿蒙实验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软件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物联网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华为信创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智能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土木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土木工程(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建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中国核建订单定向班核建方向)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建筑学

5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900

城乡规划

5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900

风景园林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900

视觉传达设计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8000

环境设计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8000

数字媒体艺术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8000

数字媒体艺术(松霖智能设计创新班)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8000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制药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5900

数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4500

衡阳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临床医学(免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免费

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临床医学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麻醉学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医学影像学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儿科学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口腔医学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医学检验技术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生物技术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4500

药学院

药学(拔尖创新班)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药学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公卫学院

预防医学

5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护理学院

护理学(创新班)

4

化学必选

文理兼招

7500

护理学

4

化学必选

文理兼招

7500

康复治疗学

4

物理、化学必选

理科

7500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法学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000

经济学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000

电子商务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000

会计学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000

工商管理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5000

应急管理(创新班)

4

物理必选

理科

5000

应急管理

4

物理必选

理科

5000

语言文学学院

英语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4500

汉语言文学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4500

日语

4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4500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学校对非外语类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专业培养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2025年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核产业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优质本科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开展“核产业特岗”专项招生,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订单定向式人才培养。“核产业特岗”在本科提前批中面向湖南省考生单列计划录取,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学生、企业、学校需在招生录取前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生在校期间由校企联合培养;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定向就业。

学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定向开展定向就业招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医院提供定向就业人才培养。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定向,录取前学生、单位、学校需共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到协议定向单位就业。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二十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大力推进医教研协同创新改革:在临床医学专业中实施“免费医学生”计划,成绩排名前50%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实施“医+工”和“医+理”的“2+4”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每年从工科、理科专业学生中选拔从医愿望强、创新潜质好的品学兼优的学生攻读医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尊重学生个人发展的意愿,制定了《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按该办法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在国家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之外,还设有综合奖学金、成才报国奖学金、中国核动力奖学金、上海校友会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

二十四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我校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下列专业不予录取

 

序号

疾病

学校以下专业不予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技术、药学(拔尖创新班)、药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创新班)、护理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班)、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2

色觉异常II 度(俗称色盲)

除1所含专业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矿物资源工程(含卓越工程师班)、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资源勘察工程(地质学拔尖班)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除1、2所含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应急管理(创新班)、应急管理

4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软件工程(卓越工程师班)、软件工程(华为创新班)、软件工程(鸿蒙实验班)、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国电子信创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人工智能

(三)学校对于患有相关疾病不宜就读专业的限制,完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指导意见,根据身体健康情况谨慎报考学校相关专业。

二十五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十六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七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二十八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南华大学招生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二十九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553;0734-8282530

招生咨询邮箱: zs@usc.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w.us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4-828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