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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对比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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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1-67823033

官方网址:http://www.siva.edu.cn/ http://www.siva.edu.cn/site/site2/home.aspx?si=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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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 收藏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三、办学层次

■ 本科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我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或各省之间的生源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绘画、摄影、动画专业色盲不予录取。美术类各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须谨慎报考。表演、流行音乐、流行舞蹈专业有心脏病等病情病史的考生须谨慎报考。

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中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见附件。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68000元/生/学年

文科类专业(文化产业管理):40000元/生/学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沪教委财〔2013〕51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学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5〕24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货款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0592(工作日9:00-16:00)

邮箱:hahaiyan@siva.edu.cn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iv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iva.edu.cn--招生就业--本科生招生

咨询电话:021-67823033(工作日9:00-16:00)

十六、其他须知

考生可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平台内在线咨询。

附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准则,分专业录取,无专业级差。

专业类别

专业(招考方向)方向

<备注要求>

2025年录取规则

艺术类(一)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合格

使用生源所在地投档成绩录取(本类所含专业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调剂)

环境设计

工艺美术

艺术与科技

动画

服装与服饰设计

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

文物保护与修复

产品设计

摄影

公共艺术

雕塑

艺术类(二)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相关专业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使用生源所在地投档成绩录取(本类所含专业在录取时不调剂)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流行/通俗>

流行音乐(流行器乐)

<钢琴、吉他/电吉他、电贝斯、打击乐、小号、长号、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低音提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爵士吉他、爵士长号、架子鼓、萨克斯、马林巴、定音鼓>

流行舞蹈(街舞)

<流行舞、现代舞>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国际标准舞>

艺术类(三)

广播电视编导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类所含专业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调剂)

戏剧影视文学

普通类(文科类)

文化产业管理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生源所在地相应批次本科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明确规定的,按艺术类本科统考平行段批次投档要求执行。

2.录取时如遇投档成绩相同,使用生源所在地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3.艺术类(二)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统考科类。

4. 调剂原则: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分数高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对不服从调剂或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的考生予以退档。

5. 舞蹈类、音乐类各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特定的舞种、器乐种类及唱法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具体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