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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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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10-85551105,0510-85553200

官方网址:http://www.wsoc.edu.cn/ http://zs.wso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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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 收藏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考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校简介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享有 “太湖第一胜景” 美誉的鼋头渚 5A 级国家旅游风景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名企众多。

依托长三角区域优势与旺盛人才需求,学校专注培养国际化、职业化、个性化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择业、创业开辟广阔空间。

学校秉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以企业岗位需求为指引,借助现代学徒制,通过共建企业人才基地、校外实践基地等形式与企业共建专业。当下,学校已拥有市级示范(重点)专业 7 个、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专业 2 个、重点建设专业群 5 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 4 项、职业教育国际化重点项目 3 项,以及 1 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为毕业生带来大量就业机会。学校与上海、无锡、苏州、杭州等地企业构建起广泛就业网络,有力保障了学生的就业。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专业限定为英语,其他专业不做要求。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各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均按可以录取执行。

4.投档时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出现同分,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对达到我校投档线而没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5.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我校在各省投放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艺术成绩使用相应省统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出现同分,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6.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标准执行。其中文科类专业为16000元/学年、理工科类专业为18000元/学年、医学艺术类专业为20000元/学年。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标准执行,我校具体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

七、奖、助、贷政策

学校“奖助贷”政策体系完善。设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困难学生);单项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200元—6000元/学年;受奖面50%以上。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免息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3700元/学年。

退役士兵入学进行学历提升,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2024年9月后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其他

1.本章程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校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九、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10-68512568;68512588

2.学校地址:江苏无锡山水西路88号

3.邮政编码:214081     

4.学校网址:http://www.wso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