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校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3平方米,生师比18.8: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465.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364.2元,专任教师428名,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2%,图书662270册,生均图书65.8册。
住宿条件:我校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6人间和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2.我校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3.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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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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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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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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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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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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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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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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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01
|
财税大数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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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
530205
|
财富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4
|
530303
|
大数据与审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5
|
5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6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7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900
|
8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9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0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12
|
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3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4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5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16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新媒体运营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7
|
590208
|
知识产权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460105
|
工业设计(数字化设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9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2 2
|
5307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3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4
|
500209
|
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5
|
5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2 6
|
540113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7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 8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29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3 0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 1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2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数字化产品设计 )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 3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 4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 5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 6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7
|
530201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暂定5000
|
38
|
530305
|
*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暂定5000
|
39
|
510209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暂定5000
|
备注:1.招生专业(含*专业新增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公布为准。
2.标*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校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对在赛事中获奖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制度: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150元。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 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辽宁省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不涉及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执行,专业没有特殊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要求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课控制线。辽宁省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29872225 89871386(传真)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无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