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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征集志愿综合评价申请及职业技能考查事宜公告

时间: 2025-03-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57 收藏

第二批预征集志愿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2025年专升本有关文件精神、《宜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和《宜春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征集志愿综合评价申请及职业技能考查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征集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备注

1

 物理科学与工程

技术学院

080801

自动化

1

4790

与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在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就读。

2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美容医学院)

101101K

护理学

1

4790

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二、综合评价申请对象及要求

1.申请对象:未被第一批中第一、二志愿录取,同时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报名审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2.申请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本科对应专业。

3.报考护理学专业考生须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按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对应的专业类报考,但该类考生因未完成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的专科专业报考后无法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4.通知(公告)发布须知: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评价过程的相关通知(公告)均会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栏目中,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三、综合评价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13日中午1200

四、综合评价申请方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完成以下两项信息报送。

1.个人信息填报。扫描下方二维码,请如实、准确填写,并务必上传相关材料(学校将进行报名资格核查)

申请网址:https://www.wjx.cn/vm/eWnucBI.aspx#

(用微信扫一扫进行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需上传的相关材料。

1)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报名基本信息与资格审核通过截图图片及纸质打印稿;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及复印件;

3)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的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2寸)。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后缀名为jpg,大小为60KB-200KB

4)在高职(专科)学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当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告网页截图及纸质打印稿;

5)获得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受奖证书和奖章扫描件(PDF)及复印件;

6)上述纸质版材料(各1份)请于314日上午考试前,提前到达考区考务办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提交给学校工作人员(奖励原件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后,予以登记加分)。

五、综合评价相关事宜安排

(一)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主要以职业技能考查为主,同时结合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和服役期间表现,完成综合评价成绩排名。

1.职业技能考查(满分100分)

1)职业技能考查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查内容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第二部分“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分,考查总时长为 90 分钟,满分 100 分。

 ⅰ第一部分主要考查学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分析能力。

 ⅱ第二部分主要考查学生对所报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加分项(未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查者不予认定)

1)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

考查考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20分;

2)服役期间表现

考查考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是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职业技能考查安排与要求

1.考查对象:报名资格已审核通过者

2.考查时间:20253141030-1200

3.考查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二教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查方式:采用到校闭卷笔试形式。请参加职业技能考查的考生于314800-1000,持退役证或相关退役证明材料仅能从学校南门进入(进校处设有学校平面图供查看),进入校园后前往考区考务办领取准考证,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5.考查相关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查。进入考场前须接受身份核验及考前安检,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考查资格,考查成绩按零分计。

2)除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答题笔外,其他随身物品,如手机以及带有记忆、查阅等功能的文曲星、商务通、蓝牙耳机等其他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工具、参考资料等,一律禁止带入考位,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查资格,考查成绩按零分计。

3)考查开始后,未按时抵达考查考场者,视为自愿放弃考查资格。

4)考查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待考查结束,按监考教师指令有序离场。

5)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公布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情况,请考生于考查结束后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栏目中的通知。

6.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综合评价成绩=职业技能考查成绩+加分项成绩)认定结果将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审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考生,报考且参加了我校职业技能考查者均认定为合格。

六、资格审查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考生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在校学习资格。

2.学校在综合评价与职业技能考查前,将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和所报本科专业对应性等进行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5313日下午下班前公布,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参加综合评价。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招生就业处)

0795-3202201(教务处)

温馨提示:凡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网报,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出现误填、漏填、弄虚作假,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能保持通话畅通及未关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等而影响后期联系不上、不能正常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宜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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