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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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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1-62199001

官方网址:http://www.hnca.edu.cn/ http://www.hnca.edu.cn/zsj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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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 收藏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要求,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郑州市中牟新区青年西路38号

洛阳校区:洛阳市启明西路2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52年10月,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院位于郑州市中牟新区,现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但未被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录取的各类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要,依据学院各项办学条件,统筹各类招生计划结构,科学、合理制定学院分省分类别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各地投放计划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委会统一确定,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详见专业信息表。学院分省分类别专业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各省核准的招生计划,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种子生产与经营、种子生产与经营(种子繁育与检验)、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园林技术、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医疗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商务英语等36个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类和历史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10个专业,只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类的考生。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合作办学,单列分组计划。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等两个专业分两个校区进行招生,办学地点在洛阳校区的单列分组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志愿填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各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十六条 被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院学籍管理部门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八条 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新招录的学生自2020年秋季学年开始按照新专科学费标准规定执行,文史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具体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我校与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生;公寓住宿费为400元/年·生(宿舍内无独立卫生间)、600元/年·生(8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800元/年·生(6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三个标准,新生统一预收住宿费400元/年·生,报到后安排入住,根据不同公寓住宿标准,视情况补交200元或400元住宿费;学院按各专业教学大纲为学生代购教材,教材费第一年预收600元/年·生,第二年600元/年·生,第三年200元/年·生,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教材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奖助政策: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年,三等助学金3000元/年。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十个月,每月200元。

第二十条 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程序申请、审批、签订合同;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职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获得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均需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要求履行申请、逐级评定或认定、公示、确定等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新区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联系电话:(0371)62199001、62319666

监督电话:(0371)68520135

学院官网:https://www.hnca.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s://www.hnca.edu.cn/zsw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招考方向 备注
种子生产与经营 4101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种子生产与经营 4101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种子繁育与检验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410106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410114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现代农业技术 410103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410108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园艺技术 410105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花卉生产与花艺 410204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园林技术 4102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401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工程造价 4405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园林工程技术 440104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风景园林设计 440105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畜牧兽医 410303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动物医学 4103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宠物养护与驯导 410309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宠物医疗技术 410305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901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90104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4901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供用电技术 430108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8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410113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市场营销 530605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电子商务 530701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42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30301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财税大数据应用 530101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商务英语 570201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园林技术 4102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15000   中外合作办学,与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