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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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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73-7375783,0373-3831943,0373-3831880

官方网址:https://www.sqmc.edu.cn/ http://zs.sq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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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医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 收藏

豫北医学院(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豫北医学院(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豫北医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路688号;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15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部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统筹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配备招生专员和必备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学校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使用“质量优先”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定向计划,只招收哈密地区且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各专业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规定,并结合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最终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再出现同分情况,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六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如复检结果不符合录取专业规定,可转至《指导意见》允许就读的专业学习,如所有专业均不允许就读,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如下: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助产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智能医学工程、医学实验技术、生物医药数据科学专业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制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政管理)、市场营销、英语、医疗产品管理、养老服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生住宿标准如下:

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

平原校区:四人间2300元/生/年,六人间18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学生综合奖学金、勤工助学、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贫困程度,可申请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校内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可以申请1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三档;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相应的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每学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每生最高20000元学费缓交政策优惠;对于服兵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给予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为豫北医学院。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351186   7375432   3831943  3831880   

电子邮箱:sqxyzsbyx@126.com

学校监督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话:0373-7375672

考生申诉电子邮箱:sqjjjc@sqmc.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sqmc.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豫北医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招考方向 备注
英语 0502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生物技术 0710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2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康复工程 082604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生物工程 0830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生物制药 083002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6000    
临床医学 100201K 普通 全日制   5 - 医学类 17000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全日制   5 - 医学类 17000    
药学 100701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药物制剂 100702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眼视光学 101004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康复治疗学 101005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口腔医学技术 101006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智能医学工程 101011T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护理学 101101K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助产学 101102TK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专业方向: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专业方向:医政管理方向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0T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医疗产品管理 120412T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2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    
养老服务管理 120414T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101012T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