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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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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3-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053 收藏

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50881

隶属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大道105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纪检监督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再递补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可通过下列任一方式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4月13日12:00前。

办理方式: 一是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持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二是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照片 、准考证拍照发邮箱 cni23jx@126.com。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凡未在14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履行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 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中核集团对口扶贫陕西旬阳县、白河县、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宁夏同心县户籍考生学杂费全免,生活费自理。

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清江大道

邮政编码:628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9-8557070,0839-2399108

传真电话:0839-8557618

学校网址:www.nivtc.com

招生网址:zs.nivtc.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