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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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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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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ldu.edu.cn/ https://www.zs.l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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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 收藏

鲁东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鲁东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鲁东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1。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办学层次为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务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鲁东大学纪委(山东省监委驻鲁东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5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报考指南、学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省及不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开设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采取1+2+1培养模式,第一、第四年在国内就读,第二、第三年在美方就读。外方授课语言为英语,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设有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批次,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生源省份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综合考虑考生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同普通类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原则确定先后次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原则确定先后次序。

艺术类、体育类省属公费师范生批次,山东省对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和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录取时,认可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报考鲁东大学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也可登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鲁东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查询是否被鲁东大学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鲁东大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6672791

招生监督电话:0535-6013032

学校网址:https://www.ld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ld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鲁东大学

学校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鲁东大学本科招生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邮政编码:264025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鲁东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