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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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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语言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10-51631234,010-51631235,010-51631622

官方网址:http://www.hju.net.cn https://www.hju.net.cn/site/term/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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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3-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52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为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地区代码:1118(北京)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       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名称为“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区地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院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院2025年有24个专业及方向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拟招生380人,具体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图2.jpg

备  注:

1.各专业计划中含50%的计划数用于招收农村户籍考生。 

2.学前教育专业两年制方向,限招中职幼师专业学生。

3.书画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专业属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属表导演类(表演)专业,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相关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已取得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资格的考生。 

2.报考要求

(1)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2025年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5年高考。

(2)考生可报1至2个专业志愿,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3)报考我院艺术美术与设计类、表导演类(表演)专业考生需取得北京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成绩。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中生提交《北京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中职生提交《学籍卡》,即在校期间所有学期全部科目成绩单。

(3)依申请所需要的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笔试成绩按95分计算。

(1)各项竞赛获奖的考生;

(2)获得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考生;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任意三科合格的考生;

(4)三校生中职阶段任意三科校考成绩合格;

(5)对所报专业有相关特长的考生。

2.符合下列其中任意一条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笔试成绩按95分计算,面试成绩加40分。

(1)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4)获得相关报考专业职业资格中级以上;

(5)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含语、数、外三科合格;

(6)三校生任意一学期平均成绩达良好以上;

(7)退役士兵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8)服兵役期间获得“四有士兵”称号的考生。

2.成绩评定办法

自主招生总评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中(中职)阶段的学习成绩构成,各单项成绩为100分,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各项成绩的权重比例如下:

图3.jpg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两个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第二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2.户籍政策: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

2.体检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我院2025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情况见下表:

图5.jpg


图11.jpg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院)级奖学金、勤工俭学、顶岗实践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公布、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2.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邮政编码:102200

咨询电话:(010)51631234

                  (010)51631235

                  (010)51631111

                  51631622  51631601(传真)

学院官网:www.hju.net.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