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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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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64353978,010-64374282

官方网址:http://www.bitc.edu.cn http://www.bitc.edu.cn/zs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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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3-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05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105

  第二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三条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毕业证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点

  第四条  校 本 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

  第四条  东坝校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

  第四条  花乡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

  第四条  密云办学点: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

  第五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选拔程序,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全程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政策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确定、招生实施方案的审定,以及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领导小组下设评审组、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分工协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5年高职自主招生总计划450人,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其中农村户籍计划

校区

1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4

校本部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4

3

510402

微电子技术

10

4

4

520702

卫生信息管理

10

4

5

520801

健康管理

10

4

6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4

东坝校区

7

510211

工业互联网技术

15

6

8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15

6

9

550109

游戏艺术设计

10

4

10

560204

影视编导

10

4

11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10

4

12

530701

电子商务

40

16

花乡校区

13

53070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40

16

14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40

16

15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

4

1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80

32

首经贸密云

办学点

17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80

32

18

530605

市场营销

20

8

19

530206

证券实务

20

8

备注:报考游戏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测(专科)合格证。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参加2025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

  2.  报考要求:

  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须于指定日期,登录学院官网(www.bitc.edu.cn)或通过手机端微信搜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小程序报名系统,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报名材料确认: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考试形式:自主招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拍照或扫描均可):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应届或往届生

  学籍材料:高中毕业生应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需加盖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应提供中职阶段学籍卡(需加盖学校公章);

  身份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

  身份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退役士兵持相关证明材料免除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照70分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环节,其余报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200分。

  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认定: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其综合运用能力。笔试试卷的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成绩认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考专业的相关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分为职业技能(50分)和综合素质(50分)两部分,考试时间20分钟。

  职业技能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实践操作与技术应用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效能、心理素质与职业责任感、学习能力与创新潜质等。

  综合素质部分主要考察考生职业素养与思想政治、精神风貌与价值观念、心理韧性与抗压能力、行为规范与职业认知、学习能力与发展潜能、社会适应与责任意识等。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划定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达到专业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两个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学院将根据未完成计划情况并结合考生本人意愿进行调剂。

  3.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三条  学院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学年,其余专业学费6000/学年。

  2.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学年650-900元,密云办学点住宿费每学年1450元(男生),900元(女生)。由于住宿资源有限,城六区学生暂时无法提供住宿,建议走读。

  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除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外,还设立个人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等多种奖励,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被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市教委相关业务部门,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八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43539786437428263724636

  2.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3.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4.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8号楼101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