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6-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 收藏
///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2360K

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50014870)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文荟路666号(邮编:402160)

第八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九条 基本条件: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电动摩托车龙头企业雅迪科技集团创始人投资举办,位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桥头堡、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职教基地——永川,毗邻4A级旅游风景区茶山竹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年度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顺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时按各省(市、自治区)同分排序录取原则执行;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及退费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校收费标准:10800-11800元/学年。

第十六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2000元/年。

第十七条 退费。因故退(转)学的,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49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900元/年。

(四)学校奖学金:一等25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500元/年。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考生或家长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3-85376888、023-87168360、023-87168317、023-87168362

在线咨询:学校首页“智能小E”—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招生咨询平台

学校网址:www.cqydxy.com

学校邮编:402160

学校监督电话:023-87168358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