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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医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5-06-18 来源: 邢台医学院 浏览量: 42 收藏
曾用名: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省/医药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1743K

一、学校概况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河北邢台眼科大学,2002年组建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设立为邢台医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医学本科院校。学校现有钢铁路校区、皇寺校区两个校区,占地1367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

学校设有7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专科专业中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3个、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域高水平专业群1个。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在线课程34门、慕课53门、全国养老护理员远程培训课程1门。学校建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级院士工作站等24个科研平台,有综合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198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直属老年养护实训中心1所,形成了“一校三院一中心”的办学格局和“教医养”深度融合的特色办学模式。

学校是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国家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文明校园等省级以上荣誉200余项。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招生专业为: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养老服务管理、眼视光学7个专业。专科招生专业为:护理、助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公共卫生管理19个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公布为准。

专科层次口腔医学专业部分计划为中外合作办学形式,是与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其所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

5.对各省规定予以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体检要求

有以下情况者,本、专科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8.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9.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五、资助政策

学校承诺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绝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学生可按程序申请,经批准获得相应资助,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六、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专科层次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暂定18000元/学年/人,具体数额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住宿费:600元/学年/人(八人间)、800元/学年/人(六人间)、1200元/学年/人(四人间)。

七、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学籍管理按高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层次学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层次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邢台医学院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发放学生学习经历的写实性证明书。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1.钢铁路校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618号  

2.皇寺校区:邢台市信都区邢昔路9号

邮编:054000

招生咨询电话:0319—223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