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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3招生计划

时间: 2013-04-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69 收藏
湖南省/民族类/公办/湖南省
排名: 第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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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